判解研究》是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辦的面向海內外公開發行的全國性法律專業連續出版物!杜薪庋芯俊2021年第*1輯繼續秉持"加強判解研究,推進司法改革"的宗旨,立足于審判實踐和相關法律、司法解釋的研究,為理論與實務構建了對話的"橋梁",積極推動guo家法制建設與法學研究的發展。
本期專論欄目,選取了兩位實務專家有關《民法典》解釋論的佳作與讀者共饗。馬強法官的《不當得利制度的比較法觀察》一文,就不當得利這一制度進行了橫貫兩大法系的溯源,并在構成要件層面進行了比較分析;梁展欣法官的《論民法規范的時間效力》從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出發,針對特殊的溯及既往情形,梳理出個別有利溯及既往和整體有利溯及既往兩大類型,并就司法解釋的溯及既往問題進行了理論結合實務的分析,為正確適用《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提供了實務指南。
本期法學專論欄目,選題領域既包括合同、侵權等基本理論,又包括產權保護、人格權財產利益保護等新興問題。于曉副教授的《<民法典>視野下標表型人格權財產利益的保護》一文,立足《民法典》有關標表型人格權財產利益的規定,從標表型人格權財產利益的存在根據、保護原因、保護方式三個層面,結合大量案例對是何、為何以及如何保護標表型人格權的財產權益作出了詮釋,以實現對人身自由的衍生利益的完善保護,為標表型人格權財產權益的保護找到了邏輯支點與實踐進路。
個人信息保護亦是近期法學界討論的熱點問題,正值《個人信息保護法》頒布,本輯特擇取兩篇佳作,從案例與比較法的角度,與讀者分享學術前沿,以期為立法提供助益。譚達宗助理教授的《生物識別信息的保護路徑與規則——“人臉識別di一案”評析》一文,從廣受關注的郭某訴杭州野生世界有限公司一案出發,對以違約為主的裁判思路背后的司法考量、思維要點、局限性等方面進行了論證,指出“依約而判”系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并未出臺、侵權賠償標準不明背景下一種切合實際的司法思維方式,但長遠來看,仍需構建針對生物識別信息法律保護的一般規則。國瀚文講師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的構建研究——以韓國“假名信息”制度的立法反思為視閾》一文則帶來了韓國新近的“假名信息”制度的適用現狀,在反思其不足的基礎上,對個人信息處理規則在我國的立法進路提出了極具針對性的建議,為妥善實現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產業發展間的動態平衡提供了新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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